【線索發(fā)現】
2017年4月,,池州市貴池區(qū)紀委收到省委第二巡視組交辦的反映貴池區(qū)殷匯鎮(zhèn)肖灘村黨支部書記,、村委會主任肖有平套取村集體資金等問題線索后,,區(qū)紀委立即安排力量展開調查,,案情很快水落石出,。
【核查情況】
2012年至2016年期間,,肖有平作為肖灘村黨支部書記,、村委會主任,,多次采取虛列土地流轉,、水利工程項目支出和重復報銷項目或多報少付等方式,,套取集體資金私設“小金庫”,用于支付村級和個人吃喝開支,。肖有平還存在工作不認真履職,,造成集體資產較大損失,以及違反“三重一大”重要事項決策程序,,違規(guī)決定村級工程承包施工的錯誤行為,。
【處理結果】
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相關規(guī)定,,經2018年4月3日中共池州市貴池區(qū)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,給予肖有平留黨察看兩年處分,。
【違紀者說】
“擔任村主要領導后,,我放松了自己作為一個黨員的要求,思想上出現了松懈,,行為也開始懶散,,辜負了黨組織對我的信任和期望,帶來了很不好的影響,,對于我的這種行為和態(tài)度深深感到懊悔,。”肖有平在接受區(qū)紀委調查時說,。
【執(zhí)紀者說】
實施鄉(xiāng)村振興戰(zhàn)略,,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,基礎在于農村基層黨組織,,村支書是村級組織的“領頭羊”,。然而,擔負著百姓信任與囑托的肖有平,,卻心存僥幸,,頂風違紀,費盡心機套取資金用于吃喝,,“任性”妄為搞唯我獨尊一言堂,,安排利益相關人承攬項目,,謀取私利,。在“四風”查處力度愈加強化之時,仍不收手,、不收斂,,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的影響。給予肖有平嚴厲的紀律處分,,就是告誡黨員干部要引以為戒,,持之以恒地反對“四風”和奢貪行為,把制度紀律作為剛性約束,,堅決糾正僥幸心理和杜絕不良習慣,。各級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要嚴肅查處群眾身邊的腐敗和四風問題,發(fā)現一起,,查處一起,,絕不姑息。